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8-02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计划自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低于1,316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高于6,57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现增持计划。(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的临2018-012号公告)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的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7%,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区间下限。截至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元龙景运《关于增持计划实
施期限届满暨增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
2.元龙景运本次增持前已持有公司股份246,0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69%,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不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316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高于6,57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6月20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龙江交通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8年6月20日,穗甬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详见公司2018年6月21日的临2018-012号公告)
截至2018年8月13日,穗甬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6,601,450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017%,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的50%。(详见公司2018年8月14日的临2018-016号公告)
截至2018年10月11日,穗甬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3,587,948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6%。(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2日的临2018-019号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19日,穗甬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4,800,048股,累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7%,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区间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区间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增持均价为3.229元/股。
增持人名称 增持前 增持情况 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元龙景运 246,000,000 18.6947% 0 0 246,000,000 18.6947%
穗甬控股 0 0 14,800,048 1.1247% 14,800,048 1.1247%
合计 246,000,000 18.6947% 14,800,048 1.1247% 260,800,048 19.8195%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交所201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