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8—004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李吉胜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孙熠嵩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赵阳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崔凤臣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文件的规定,变更公司相应会计政策。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06号公告)。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银行”)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龙江银行企业年金方案的批复》(黑财际金[2015]28号),按照报送方案自2015年度起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将2011年至2014年计提的企业年金转回。上述事项,导致龙江银行2015年末和2016年末盈余公积增加8,503,000.0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76,525,000.00元。
公司2017年度按持有龙江银行股权比例,追溯调增2015年末和2016
年末盈余公积677,473.10元,未分配利润6,097,257.90元,长期股权投资
6,774,731.00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内容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07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52,762,632.1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76,847,825.5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7,684,782.56元,可供分配利润
339,163,043.03元。拟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106,586,164.25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232,576,878.7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2018-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年度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续聘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2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续聘2018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法律顾问,年
度费用1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本次一并披露的编
号为临2018-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十一)、(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