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前进齿轮
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81
申报简称:杭齿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8.13 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79,971,900 股,占杭齿前进已发行股份总数
的 19.99%)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现就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萧山国资”)以要约方式收购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收购人”或“杭齿前进”)部分股份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的基本情况
1. 被收购公司名称: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杭齿前进
3.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1177.SH
4. 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 预定收购股份数量及比例:79,971,900 股,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 19.99%
6. 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
7. 要约收购价格:8.13 元/股
8.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价格及计算基础
(一)本次要约收购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8.13 元/股。若杭齿前进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计算基础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萧山国资未买卖杭齿前进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杭齿前进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8.13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预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81”,简称为“杭齿收购”。
(二) 要约收购价格:8.13 元/股
(三) 申报数量限制: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
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四) 申报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 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
流通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六) 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七) 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被收购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八) 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九) 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十) 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十一) 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十二) 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
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十三) 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四、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
(二)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三)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 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四)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五)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六)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五、受收购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六、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七、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 A 股交易执行。
八、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敬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到账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
联系电话:0571-83802048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