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2-04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合计3,05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1.39元/股。按前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1.39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2,085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回购方案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2年3月31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新城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号)。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