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燃热电改扩建项目
投资金额:两套机组总投资额 22.81 亿元,第一套机组总投资额不超过
13.62 亿元(含两套机组的公用设施)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收益受燃料(天然气)价格和上网电价变化的影响
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为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地,公司按照“四轮驱动”的业务布局,充分发挥气源协同优势,积极拓展天然气热电业务,拟由控股子公司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燃热电”)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高埗电厂燃机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深燃热电改扩建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22.81 亿元,第一套机组总投资额不超过 13.62 亿元(含两套机组的公用设施),按照“30%自有资金、70%贷款融资”方式筹集第一套机组建设资金,公司向深燃热电增资不超过 4.086 亿元。
(二)本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增资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实施本投资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深燃热电的基本情况
注册日期:2004 年 10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67334137B
法定代表人:杨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829.76 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塘厦创富街 13 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发电站建设与经营,天然气热电联产电站建设与经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清洁能源综合配套产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 80%股权,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广东省东莞市高埗工业总公司持有 10%股权。
经查询相关网站,深燃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燃热电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6-30(未经审计) 2020-12-31(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489.73 63,271.70
负债总额 48,344.47 51,251.66
净资产 12,145.26 12,020.04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522.50 75,766.95
归母净利润 125.22 1,507.53
(二)项目概况
深燃热电改扩建项目拟在东莞市高埗镇建设 2 套 9F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
组(2×470MW),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22.81 亿元,第一套机组已获得的政府核准,总投资额不超过 13.62 亿元(含两套机组的公用设施),按照“30%自有资金、70%贷款融资”方式筹集第一套机组建设资金,公司向深燃热电增资不超过 4.086亿元。第二套机组总投资额不超过 9.19 亿元,待获得项目政府核准后再实施建设。
(三)项目建设期:第一套机组计划于 2022 年 3 月开工,预计 2023 年 12
月建成试运行;第二套机组预计“十四五”中后期启动建设,建设期约 18 个月。
(四)项目意义
深燃热电改扩建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能够为周边地区电力和供热提供保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符合广东省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转型方向。该项目建设有场地、管网有通道、气源有保障、电力有出线,是公司“十四五”期间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一体化、气电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优质战略支点,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推动售气量、发电量和供热量协同增长,支撑公司做大做强燃气资源和综合能源板块,推动公司规模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可行性分析及效益情况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燃热电改扩建项目第一套机组投产后,年均营
业收入 9.86 亿元,年均净利润 0.41 亿元,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10.34%。两套机
组全部投产后,年均营业收入 19.18 亿元,年均净利润 1.11 亿元,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15.44%。上述效益情况仅为预测数据,项目收益受燃料(天然气)价格和上网电价变化的影响较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的整体盈利能力受燃料(天然气)价格和上网电价变化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当天然气价格下降或上网电价上升时,可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当天然气价格上涨或上网电价下降时,将导致项目盈利能力下降。随着气电联动机制和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的日趋完善,项目的不确定性将降低。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