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燃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
(2020 年版)>的通知》有关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 章程原有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章节条款
第 二 十 五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五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 第二十五条 2,214,092,211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2,876,767,54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2,214,092,211 股。 普通股 2,876,767,544 股。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含中期票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作出决议; ……
…… (十三)审议公司一年内累计出售资产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累计收购主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业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1.出售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2 第四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30%的事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项;审议公司收购非主业资产的事项; 30%的;
(十四)审议公司一年内累计出售资产 2.出售资产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事项: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
1.出售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50%以上的;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 3.出售资产在最近一期所产生的营业收
30%的; 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2.出售资产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告营业收入 50%以上的;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 (十四)审议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产权
50%以上的; 变动事项:
3.出售资产在最近一期所产生的营业收 1.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福利的国计
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民生等重要关键领域的控股权变动、具
告营业收入 50%以上的; 有重要战略意义或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
4.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公司对子公司控 国有产权变动事项;
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5、涉及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或对市属国资 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决定或批准的
国企战略布局有重要意义的国有产权变 其他产权变动事项。
动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须报国资监管机 准之一的事项:
构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产权变动事项; 1.审议主业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
(十五)审议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 2.审议公司境内主业对外投资占公司最
准之一的事项: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1.审议主业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 净资产 50%以上的事项;
2.审议公司境内主业对外投资占公司最 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累计对外投资超过
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
净资产 50%以上的事项; 末资产总额 30%的事项;
3.审议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4.审议批准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 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
4.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直 已授权由董事会行使职权的除外;
接投资项目或下属企业为投资主体且下 5.审议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直
属企业资产负债率在 7O%以上的投资项 接投资项目或下属企业为投资主体且下
目; 属企业资产负债率在 7O%以上的投资项
…… 目;
(十九)审议批准转让公司下属的市属 ……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控 (二十)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管理层
股)和战略性参股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 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案; (二十一)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等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下属的市属国有 规定,审议需由股东大会批准的国有股
控股上市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控股) 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受让上
和战略性参股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融资事 市公司股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
项; 券等自身运作以及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
(二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及所属企业的 进行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事项;
(二十二)对于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
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进
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
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
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事项,
继续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和国资监管规
定,需报股东大会同意的,由股东大会
规范履行决策程序;
3 第四十六条 无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六)审议批准按照国资监管规定由
股东大会决策的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事
项;
(新增第(十六)项,后续条款序号相
应调整)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十六)关于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权:
(1)审议批准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让参股上市公司股份,且未达到相关国 权:
资监管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核的事 ……
项(公司可根据持有参股上市公司股份 (十七)审议并提出拟实施管理层和核
规模,自行决定是否授权经营班子决 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拟订公司及所
策); 属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
(2)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股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