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136530 证券简称:16深燃01
证券代码:136846 证券简称:16深燃02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经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决议向公司68名激励对象授予1,849.05万份股票期权(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6)。
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调整第一个行
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可行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858,750份(详见《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暨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2)。
2015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调整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可行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详见《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暨符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0,以下简称调整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第二个行权期应调减的股票期权份数335,475份误算为412,875份,导致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有误,现调整更正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953,375份,较调整公告披露的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4,875,975份增加77,400份。
由于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能行权, 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0(详见《深圳燃气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行权期不符合
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根据股票期权历次行权公告以及验资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230018号验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截止2016年11月28日,公司股权计划激励对象累计行权9,604,125份(股)。前述日期至今,公司激励对象没有发生股票期权行权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激励对象剩余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208,000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