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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21 沪市 宝地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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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矿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0

宝地矿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4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 27,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自新疆宝地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155.19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444.8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全部
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宝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

          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

    1                                              67,828.00                67,481.90

          铁矿 150 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0                13,962.91

                  合计                            125,828.00                81,444.81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具体措施。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委托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本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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