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
华能源”或“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额度:2 亿元
本次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即3.85%。
昊华能源与京能集团在过去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
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本次委托贷款概述
为适应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及北京市“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需要,昊华能源实施了京西煤矿退出和京外项目拓展,2019年成功收购了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墩子煤业”)60%股权。
2020 年,京能集团依托“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红墩子煤矿建设”
项目申请了国有资本金预算 2 亿元,并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先行拨付
给昊华能源,贷款期限 3 年,利率为 1 年期 LPR 利率,即 3.8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企﹝2012﹞23 号)规定,待昊华能源增发股票时,再转为京能集团对昊华能源的股权投资。
本次申请国有资本金主要用于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建设,其中:矿建工程 1.32 亿元;其余 0.68 亿元用于设备及安装工程支出。
因京能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帆
注册资本 2,133,80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2 号甲天银大厦 A 西 9 层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期限 2054 年 12 月 07 日
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
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本次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京能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 3,026.88 亿元、资产净额
1,074.90 亿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1.38 亿元、净利润 37.79
亿元。
三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2亿元,用于红墩子煤业红一煤矿建设。本次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1年期LPR利率,即3.85%。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发生与此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是为了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事前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允、合理、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关于京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京西煤矿产能转移及
红墩子煤矿建设”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使用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孙力先生、许汇海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公司经营活动的市场行为,所有交易价格均为市场公允价格。没有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