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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8-30

 证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102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于二

○一一年八月十八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表决董事 15 人,实表决董事 14 人,因公司董事王峰因公外出,规定时间

内未收到其表决票,根据会议通知按弃权处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耿养谋主持。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与京东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府、鄂尔多斯市东

胜区人民政府签署《第 5.5 代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生产线及能

源建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通过此议案,一致同意授

权公司签署《第 5.5 代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生产线及能源建设

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或“本协议”),合作开发

为京东方第 5.5 代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配置的位于

呼吉尔特矿区巴彦淖井田的总量不低于 10 亿吨的煤炭资源。

   昊华能源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京东方

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如下:
    1、能源项目公司注册及资源配置

    (1)本协议签署后 30 日内,鄂尔多斯政府应提供京东方为能源项目公

司配置不低于 10 亿吨煤炭资源的资源文件、地质普查报告、及其他相关资

料。

    (2)本协议签署后,不晚于 8 月 31 日京东方投资完成能源项目公司工

商注册登记,具有能源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

    (3)鄂尔多斯政府负责将所配置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变更至能源项目公

司,并不迟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完成。探矿权价款及探矿权使用费由能源项

目公司承担。如果能源项目公司需增资,则能源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持股比

例等比例增资。

    2、能源项目公司股权转让

    能源项目公司取得煤炭资源的资源文件后 30 日内,京东方向昊华能源

转让其所持能源项目公司的控股股权。京东方、昊华能源按当时的市场情况

协商股权转让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上述股权转让进行审批。

股权转让的具体操作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3、能源项目公司运营

    (1)股权转让完成后,能源项目公司由昊华能源组建管理团队并负责

运营,能源项目公司在政府支持性文件允许的条件下,负责进行满足矿井设

计、建设及开采的地质勘探工作;向项目所在地旗(县)、鄂尔多斯市、自

治区、国家相关部门逐级申办煤矿建设相关核准或批复文件等前期工作;按

照煤矿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建设其它工作。

    (2)能源项目公司成立后,鄂尔多斯政府负责为能源项目公司提供各

级政府对各类支持性文件的核准或审批便捷通道,确保能源项目公司尽快办
理采矿权证、环保审批、安全核准、土地批复及国家对该能源项目核准手续,

尽快达到项目开工条件并开工建设。

   4、违约责任

   协议各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条款

履行义务,将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协定各方签字盖章,并经相关法定程序审批同意之日起生效。

   6、优惠政策

   鄂尔多斯政府承诺将本项目作为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重点

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支持及国家

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配套条件、能源供应及配套设施、财政政

策、贷款贴息、人才引进支持等方面为本项目提供政策性支持。其中,若国

家有关信息产业基地或高科技企业优惠政策优于《投资框架协议》所述优惠

政策,鄂尔多斯政府应按国家优惠政策执行。

   二、关于确认公司总股本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此议案,同意根据2010年

度股东大会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实施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的决议要求,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400万元。”

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9,998,560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400万股,公司的

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9,998,56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全部为普通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 5.5 代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生产线及能源建设项目
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