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24-008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传媒”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预计 2024 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 亿元(含本数),在财务公司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其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额度,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可用资金,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2024 年4 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和金融杠杆作用,发挥金融资本对产业
资本推动和促进作用,财务公司拟与控股集团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为控股集团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等。
控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61.4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 3.2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64.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 亿元,其中中南传媒出资7 亿元,持股 70%,控股集团出资 3 亿元,持股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情况
(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滨河北路280号兴旺科技园A栋623 号房
法定代表人:彭玻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000 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出版、传媒及其他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音像出版物、网络出版物、新媒体业务的策划、编辑、印制、发行及展览展会、广告代理、文化地产、科技转化的经营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 年末控股集团资产总额为 3,350,306.64 万元,净资产为
2,470,271.81 万元(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二)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38 号
法定代表人:万立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有价证券投资(含股票投资);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数据,2023 年末财务公司总资产为1,314,688.87万元,净资产为194,165.4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0,988.15万元,净利润8,278.16 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以下服务:
1、为控股集团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控股集团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为控股集团提供担保;
4、办理控股集团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5、为控股集团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6、办理控股集团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控股集团的存款;
8、为控股集团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承销控股集团的企业债券;
10、为控股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11、为控股集团上下游单位提供产业链金融服务;
12、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如需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则在获得批准后开展相应业务。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控股集团提供存款服务时,存款利率在不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存款利率以人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为基础,选取当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在湖南省市场存款占有率排名前五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作为样本,样本中的湖南省市场存款占有率排名前五的全国股份制银行根据利率调整时人行最近一期发布的《湖南省金融统计月报》确定,按样本利率平均水平作为公司确定各档次存款利率的依据。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与非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保持一致。
2、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等服务时,利率和费率在不违反人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支持集团单位的经营发展,财务公司自2022 年3 月18 日起,对新发放贷款,其利率由原来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调整为在 LPR 的基础上下浮 20%。票据融资业务基准利率参照人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利率浮动范围按人行规定执行。委托业务、担保业务价格制定参照同期当地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收费标准的平均费率执行。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信贷服务价格与非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信贷服务价格保持一致。
3、其他有偿服务: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双方参照银行间同类服务价格协商确定。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其他有偿服务价格与非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其他有偿服务价格保持一致。
(三)交易限额
1、预计 2024 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5 亿
元(含本数)。
2、预计 2024 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其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额度。
3、预计2024 年,财务公司向控股集团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额度之和)不高于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的可用资金,最高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协议生效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协议签署目的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管理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其他说明
2023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为2,199万元,占中南传媒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9%;预计 2024 年控股集团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不超过3,000 万元。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彭玻、杨壮、黄步高、熊名辉、周亦翔、王清学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投票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认可意见:《金融服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需要,为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定价公允。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