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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88 沪市 中国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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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88:中国神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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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 临 2018-019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或“中国神华” )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3 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在北京市
昌平区北七家镇神华管理学院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6 人, 韩建国董事委托凌文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 会议由
凌文董事长主持,董事赵吉斌、谭惠珠、姜波、钟颖洁现场出席会议,李东董事
以电话接入方式参加会议。董事会秘书黄清参加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副总裁王树民、张子飞、贾晋中,财务总监张克慧,总裁助理肖创英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17
年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以下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审议: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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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 2017 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450.37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2.264 元。以每股人民币 0.91 元(含税)
派发 2017 年度末期股息,需派发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81 亿元(含税),占
2017 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0.2%。
2. 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董事)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外汇汇兑等相关一切
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17
年度报告。
四、《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五、《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六、《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七、《关于<中国神华 2018 年内控审计工作要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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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通过本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续聘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 2018 年国内、
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终止。
2. 提请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由董事长、总裁(董事)和审计委员会
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决定上述两家审计机构酬金。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年度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 2017 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该薪酬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17 年度报告。
十、《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17 年度报告。
十一、《关于中国神华 2018 年第一批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于向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1. 同意对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297,777.38 万元,然后由神华准
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神华准能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增资 297,777.38 万元。
2. 授权董事长办理增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文件进行合适、
必要的修改,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的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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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关于披露中国神华 2018 年度主要经营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 2017 年度报告。
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8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