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48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
委托贷款方式拨付给公司,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贷款期限为
一年,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公告》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3.65%执行。公司对该项委托
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因国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财务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
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二)规定: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
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国机集团委托贷款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
和披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公司 2022 年度
融资事项,并授权总经理决定具体方案。根据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决策同意接受本次委托贷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文件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集团将收到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人民币 2 亿元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公司”)以
委托贷款的方式拨付至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国机集团、国机财务公司签署了《委托贷款借
款合同》,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 3.65%,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因国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财务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但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二)条规定豁免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机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仑
注册资本:260 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举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36,441,118.76 12,579,066.50 36,529,092.00 726,236.92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机财务公司
公司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祖晴
注册资本:15 亿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 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552,728.16 328,334.64 87,249.76 30,619.81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
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甲方):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委托人(乙方):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受托人(丙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借款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5、借款期限:12 个月,即自 2022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甲方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6、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3.65%执行,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7、付息方式:委托贷款的利息自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每季末月的20 日结息。首次付息日为委托贷款发放后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利随本清。
8、委托贷款手续费:受托人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9、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鉴于国机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机财务公司为国机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本次接受国机集团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国机集团委托贷款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审议批准公司 2022 年度融资事项,并授权总经理决定具体方案。根据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接受本次委托贷款。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接受国机集团以委托贷款方式将 2022 年度国有资本金拨付给公司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且公司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