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0-092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8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498667.2 万股的 0.5775%。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14 年 9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A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刘斌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应由 9 名董事组成,目前成员为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共有 5 人。
(三)财务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2,487,370,654.42 2,376,067,405.60 1,871,449,19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84,107,064.84 515,187,388.82 399,028,698.5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61,084,886.86 488,122,408.19 373,976,296.10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574,003,942.73 1,505,395,454.18 1,203,308,494.31
流量净额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353,447,661.62 6,966,107,445.64 6,683,815,030.07
的净资产
总资产 23,509,708,263.71 21,484,309,415.45 19,952,376,556.59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1 0.124 0.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5 0.117 0.09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9 7.55 6.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7.87 7.16 5.76
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 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实施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 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8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98667.2 万股的 0.5775%。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
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36 人,具体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和科技骨干、技术人员,占比 14.8%。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
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
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刘斌 董事长、总经理 100 3.47% 0.0201%
2 贾锐 副总经理 80 2.78% 0.0160%
3 陶银海 纪委书记 80 2.78% 0.0160%
4 郭毅 副总经理 80 2.78% 0.0160%
5 郑彩霞 总会计师 60 2.08% 0.0120%
6 罗杰 董事会秘书 10 0.35% 0.0020%
中层管理(11 人) 550 19.10% 0.1103%
业务骨干(27 人) 810 28.13% 0.1624%
科技骨干(19 人) 380 13.19% 0.0762%
技术人员(73 人) 730 25.35% 0.1464%
合计 2880 100.00% 0.5775%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
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
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上述合计数占比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授予高管的限制性股票数额,以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收益)的40%为
原则计算。
(四)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该激励对
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
一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计划草案公布日。授予价
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60%:
(一)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以下价格之一:
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60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本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据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依据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91 元的 60%确定,即每股
1.75 元。
七、限售期安排
(一)锁定期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
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为 36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可解除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
数量比例
授予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3%
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