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CECEP Wind-Power Corporation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17,778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177,778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社
保基金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光控安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和光大创业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分别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
有关规定,由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变更至其转持股票账户的本公司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将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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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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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及
风险。
一、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本公司于2011年7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截至2014
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数据)为46,751.22万元。
二、关于国有股转持的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
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1032号),公司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按此次发行
17,778万股的10%计算,公司国有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
司分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185.20万股、197.53万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同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所持公司股份395.07万股变更登记至其转持股票账
户。如果公司实际发行A股数量调整,上述划转股份数量及变更股份数量按照实际发
行数量作出调整。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由中国节
能环保集团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变更至其转持股票账户的本公司股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理事会将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三、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风电场项目主要位于我国华北和西北地区,所属气候带为温带季风性气候或
温带大陆性气候,风力资源丰富,适合风电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但是,以上地区的平
均风速水平在一年中的不同季节存在显着差异,因此上述地区内风电场项目的发电水平
呈现非常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通常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上述地区平均风速水平处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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