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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金陵饭店: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07    证券简称:金陵饭店    公告编号:临 2022-027 号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南京金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金陵酒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子公司自贡金陵金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自贡金陵金嘉”、成都金陵嘉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简称 “成都金陵嘉辰”,中铁二局集团自贡檀木林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铁檀木林公司”,成都中铁恒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铁恒信公司”,中铁檀木林公司、中铁恒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合称为“双方”,自贡金陵檀木林酒店简称“檀木林项目”,成都花水湾金陵温泉度假酒店简称“花水湾项目”。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花水湾项目案件为二审终审阶段;檀木林项目案件处于重审一审尚未恢复开庭阶段。

    本公司涉诉主体的当事人地位:花水湾项目案件中金陵酒管公司、成都金陵嘉辰为原审被告,二审为上诉人;檀木林项目案件中金陵酒管公司、自贡金陵金嘉为被告。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公司子金陵酒管公司与中铁檀木林公司、中铁恒信公司就檀木林项目、花水湾项目开展合作,约定中铁檀木林公司、中铁恒信公司分别将檀木林项目、花水湾项目出租给金陵酒管公司,金陵酒管公司自行成立檀木林项目、花水湾项目日常经营管理的项目公司,双方共同参与两家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金陵酒管公司自两家项目公司提取“基本管理费+奖励管理费”,其余的收益以租金的形式分别归中铁檀木林公司、中铁恒信公司所有。合作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各方因上述项目收益分配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

  (一)案件一:檀木林项目诉讼基本情况

  2021年4月,中铁檀木林公司就檀木林酒店项目合同纠纷向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流井区法院”)提起诉讼。自流井区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了(2021)川030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陵酒管公司支付中铁檀木林公司租金、利息及其他款项等合计约578万元。金陵酒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作出(2021)川03民终1237号民事裁定,裁定: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自流井区法院(2021)川0302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自流井区法院重审。自流井区法院于2022年2月22日立案受理,因疫情原因,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自流井区法院于2022年7月5日作出了(2022)川0302民初643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本案中止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案重审一审尚未恢复开庭审理。

  (二)案件二:花水湾项目诉讼基本情况

  2021年4月,中铁恒信公司就花水湾项目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邑县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0月,大邑县法院作出(2021)川0129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判决金陵酒管公司、成都金陵嘉辰支付中铁恒信公司租金约75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等。2021年12月,金陵酒管公司因前述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中铁恒信公司负担。

  上述案件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接子公司金陵酒管公司报告,花水湾项目案件取得相关进展。近日,金陵酒管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的(2021)川01民终25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变更了大邑县法院(2021)川0129民初190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将“金陵酒管公司、成都金陵嘉辰支付中铁恒信公司租金约75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变更为“金陵酒管公司、成都金陵嘉辰支付中铁恒信公司租金约50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并驳回中铁恒信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

    三、诉讼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金陵酒管公司已于2021年度对上述两个案件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1206万元。此次判决为花水湾项目的二审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金陵酒管公司、成都金陵嘉辰将减少支付租金约242万元,预计对公司2022年损益产生一定正面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的金额为准。

  鉴于檀木林项目案件重审一审尚未恢复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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