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04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盘元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晋
德”)、广州晋亿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晋亿”)分别拟于近期与关
联人晋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贸易”)签订共 50,000 吨盘元的《供需
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
2、关联方回避事宜:鉴于山东晋德、广州晋亿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正
贸易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有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在董事会
审议该关联交易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3、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优于市场价格,对公司损
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晋德、广州晋亿分别拟于近期与晋正贸易签订盘元
《供需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鉴于山东晋德、广州晋亿是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晋正贸易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晋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
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本议案前,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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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本议案时,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三位
关联董事均应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此项关联交易总标的额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关联交易标的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 14.04%。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山东晋德是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16 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蔡永龙;注册资本 7,980 万美元,
其中本公司占比 75%,晋正企业占比 25%。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档五金制
品、紧固件、钨钢模具、钢丝拉丝以及高档五金制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该公司
于 2008 年 5 月开始进入试生产,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6753 万元,
净资产 52155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7856 万元、净利润 879 万元。(以上数
据尚未经过审计)
2、广州晋亿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注册地址: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新丰路西、布岭路北;注册资本:1500 万美元;其中
本公司占比 75%,晋正企业占比 25%。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系列汽
车专用高强度紧固件、五金制品、钢丝拉线、铁道扣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
事以上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不设店铺
经营、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公
司于 2009 年 9 月开始试生产。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1916 万元,净
资产 8967 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1198 万元、净利润-521 万元。(以上数据
尚未经过审计)
3、晋正贸易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8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1.7 亿元,是本
公司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晋正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其经营范围:从事钢材、机械设备及其配件、金属制品、电子产品、家用
电器、橡塑材料及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装潢材料的批发,各类机械设备及
其配件、金属制品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
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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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约人民币 26,000 万元;
2、具体内容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晋德、广州晋亿分别向关联人晋
正贸易分批采购盘元 5,000 吨、30,000 吨、15,000 吨,采购盘元总量为 50,000
吨,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26,000 万元。时间截止到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并依照市场规则签订正式书面协议。经
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以进货价格为基础,加运输费用和合理利润确定交
易价格。
4、付款方式:晋正贸易承诺其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晋德、广州晋亿
销售盘元所形成的应收帐款给予三个月的信用期。同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
东晋德、广州晋亿可以根据自身营运资金的周转情况提前终止《供需协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对关联方提供价格较为优惠,能有效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山东晋德、广州晋亿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其目的是实现资源共享、节约成本。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
进行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在会
前提交给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等与会人员,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
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
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
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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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的确定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本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晋德、广州晋亿分别与晋正贸易签订的《供需
协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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