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3-00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004,678.1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66,887,470.54 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1,053,89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868,861.8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即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1.50%。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
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