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公告编号:临 2023-009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1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6,939.1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443.4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9,646.66 万元。
(8)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 万元,马应龙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分别于 2017-2018 年、2021-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桂铭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中审众环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5 万元(与 2022 年度审计
费用持平),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公司规模和中审众环参与项目的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为定价依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且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本次续聘事项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
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业务,2023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