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本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5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5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5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5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5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1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16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7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7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 18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9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
本核查意见 指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
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国际
中国建材 指 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集团 指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建材国际工程 指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材研究总院 指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冯建华、李东风、李建东、高爱国、倪永明、李惠忠、陈昌
柏、吴秀生、杨锦平、李安平、王涛、朱晓彬、倪健、刘永
昌、屠正瑞、周日俊、吴志根、李红染、黄义大、王安、林
冯建华等 49 名自然人 指 宣伟、吴晓、张歌昌、吴稀政、吴军夫、方华、季玉春、张
焱、曾剑、康育三、徐靖、谷湖江、徐玉成、罗立波、韦清
轶、戴志轩、刘津、高辉、李立华、吴荫尹、张军、马晓峰、
周玲、王惠兴、芮祚华、朱光喜、张兰祥、谢爱军、邱士泉
北京凯盛 指 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凯盛 指 南京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材矿山 指 中材矿山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矿山 指 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中材西安 指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参天 指 重庆中材参天建材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中国建材、建材国际工程、建材研究总院、冯建华等 49 名
自然人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北京凯盛 100.00%股权,南京凯盛 98.00%股权,中材矿山
100.00%股权
标的公司 指 北京凯盛、南京凯盛、中材矿山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中材国际向中国建材、建材国际工程、建材研究总院、冯建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华等49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北京凯盛100.00%
购买资产 的股权、南京凯盛 98.00%的股权、中材矿山 100.00%的股权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交易所、交易所、证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 股 指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
通股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9 月 30 日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向建材国际工程、建材研究总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凯盛100.00%股权。
上市公司向建材国际工程、冯建华等 49 名自然人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南京凯盛 98.00%股权。其中,上市公司向建材国际工程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南京凯盛 51.15%股权,上市公司向冯建华等 49 名自然人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南京凯盛 46.85%股权。
上市公司向中国建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材矿山的 100.00%股权。
上述交易系一揽子安排。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交易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建材、建材国际工程及建材研究总院。本次交易支付现金的交易对方为建材国际工程及冯建华等 49 名自然人。
(三)标的资产及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及支付方式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持有股比 以股份对价 以现金对价
支付的股比 支付的股比
序号 交易对方 持有股比 以股份对价 以现金对价
支付的股比 支付的股比
北京凯盛
1 建材国际工程 50% 50% -
2 建材研究总院 50% 50% -
小计 100% 100% -
南京凯盛
1 建材国际工程 51.15% - 51.15%
2 冯建华 6.87% - 4.87%
3 李东风 3.65% - 3.65%
4 李建东 3.65% - 3.65%
5 高爱国 1.03% - 1.03%
6 倪永明 0.96% - 0.96%
7 李惠忠 0.91% - 0.91%
8 陈昌柏 0.82% - 0.82%
9 吴秀生 0.82% - 0.82%
10 杨锦平 0.82% - 0.82%
11 李安平 0.82% - 0.82%
12 王涛 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