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 国工 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
科技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1 亿美
元和 3 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53.86 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后)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科技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银行要求需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满足中材海外科技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中材海外科技公司提供总金额为1.1亿美元和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担保,授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授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 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
中信银行 1 亿人民币 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
银行承兑汇票
建设银行 1 亿人民币 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保理用于 e 信通,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
交通银行 1 亿人民币 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快捷保理
花旗银行 0.8 亿美元 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远期结售汇、贸易融资、
贴现业务、商务卡
汇丰银行 0.3 亿美元 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
银行承兑汇票
鉴于中材海外科技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进行吸收合并中,上述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与中材海外共用。公司为中材海外提供1.1亿美元银行授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批准,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58),上述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使用安排不会增加公司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新增担保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中国中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201室,法定代表人:刘龙汉。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技术培训;建材工程所需的成套设备、机组单机通用设备、相关的配件、建筑材料、玻璃膜的销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境外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施工总承包;开发建材技术装备、建材产品;销售研发产品;建材工程设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金属矿石、金属材料、化肥、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运输代理服务;仓储、装卸、包装服务;销售水上运输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材海外科技公司资产总额 36,883.86 万
元,负债总额 112,084.53 万元,净资产 -75,200.6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04%。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 8,863.87 万元,净利润 5,862.91 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材海外科技公司资产总额 38,717.84 万元,负债总
额 110,032.86 万元,净资产 -71,315.0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84%。2021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7,334.63 万元,净利润 3,885.6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同意按合同约定为被保证人银行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付到期应付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件,保证人应在协议规定日期内,无条件向债权人全额偿付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三)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的任何组织结构变化或对被担保人债务所做的其他安排而改变。
(四)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审议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一)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中材海外科技公司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拓展水泥工程及多元化工程项目,公司也将进行相关资源的协调和配置,确保中材海外科技公司具备项目履约能力,且具备相关授信项下债务的偿债能力,同意上述担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程序性。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2/3以上绝对多数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科技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科技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担保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53.8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12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