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6-04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收购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
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5,745.8万元增资权。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已于2016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6年6月3日通过法院司法拍卖取得四川圣达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集团”)持有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圣达”)19,600万股权,并于8月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是中水圣达的参股股东之一。
2、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独立董事刘兴树因公外
出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叶多芬代为表决。会议以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收购圣达集团持有中水圣达 15,745.8
万元增资权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收购圣达集团持有中水圣达15,745.8万元增资权的事项,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对中水圣达的持股比例,扩大对中水圣达的影响力,以规模效益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培育公司跨省购电电源点。本次收购事项公开、公正,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3、本次收购事项尚需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1、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圣达集团是2003年成立的一家大型民
营企业集团,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桂溪工业园内。公司注册资本17,000
万元,涉足水电、钢铁、茶叶等产业。
2、中水圣达是由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集团”)和圣达集团于2005年9月15日共同投资设立的水电开发公司,注册地四川成都,注册资本96,358.88万元,其中中水集团持股51%,圣达集团持股49%。中水圣达主要从事水电开发及运营,权益资产为乐山安谷水电站(772MW装机)。
本公司于2016年8月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中水圣达19,600万元的出
资额,并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股权结构变更前后见下表:
变更前: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1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49
变更后: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1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8.659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3406
中水圣达近期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总资产 770,389.91 876,017.40 824,219.00
负债 660,974.32 741,524.95 692,274.55
净资产 109,415.59 134,492.45 131,944.45
项目 2014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
1-6月
营业收入 3,595.56 60,187.83 25,782.73
利润总额 3,299.09 13,030.89 -2,605.74
净利润 3,299.09 13,030.89 -2,548.01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收购前中水圣达的股本结构。本次收购前中水圣达的注册资本为96,358.88万元,其中中水集团出资49,143.03万元,圣达集团出资27,615.85万元,本公司出资19,600万元。
根据中水圣达2013年-2015年(本公司拍卖取得中水圣达股权前)
股东会决议,中水集团与圣达集团应分别向中水圣达增资。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中水集团已按照股东会决议的要求足额缴纳了增资款,共累计实缴77,163万元;但圣达集团截止目前仅累计实缴47,215.85万元,尚
欠缴增资资本金26,921.15万元。根据中水圣达《章程》,圣达集团欠缴
认缴资本金超过了一个月,认缴出资的权利应由中水集团优先享有。
2、中水集团同意放弃26,921.15万元优先增资权的条件。中水集团
及中水圣达对圣达集团享有本金17,400万元的债权,其中中水集团享有
债权本金5,000万元,中水圣达享有债权本金12,400万元,该两项债权
以圣达集团持有的中水圣达4,415.85万元股权,以及圣达集团持有的四
川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9,173.89万元股权为质押标的。
中水集团及中水圣达享有的17,400万元债权须与认缴资本金事项进
行捆绑处理,即在中水集团及中水圣达享有的17,400万元债权本金及相
关利息得到全面清偿的前提下,中水集团同意放弃26,921.15万元增资权
的优先认缴权。
3、为妥善解决中水集团、中水圣达对圣达集团债权实现问题,以及目标公司认缴资本金未到位等问题,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害,各方签署了《关于债务处理及认缴资本金有关事项的协议》。协议约定,在本公司参与解决中水集团及中水圣达对圣达集团的债权本息事项,且中水集团及中水圣达已实现收回债权本息的前提下,中水集团同意放弃对
26,921.15万元增资权的优先认缴权,其中:11,175.35万元增资权归属于
本公司,由本公司作为增资主体直接认缴(详见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15,745.8万元增资权归属于圣达集团,由圣达集团通过协商的方式将认缴权转让给本公司,为本次收购事项的标的。
4、本次收购的作价方式。本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水圣达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 出具了沃克森评报【2016】第1249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
6月30日,评估对象为中水圣达2016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评估报告结果为:中水圣达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131,944.45万元,评估值169,527.53万元,评估增值率28.48%。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计算,本次收购圣达集团对中水圣达的15,745.8
万元增资权,所对应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7,702.12万元,本公司将以此
评估价值作为本次收购价格的上限与圣达集团协商定价。
四、本次收购后中水圣达的股权结构(含本公司11,175.35万元直
接增资)见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 77,163.00 51.00
限公司
四川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7,615.85 18.2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 46,521.15 30.75
有限公司
合计 151,300 100.00
五、本次收购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从事供电、供水两大类主业,同时从事污水处理、水电开发、工业气体等领域投资,水电作为清洁能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且公司具有投资、建设、管理水电项目的经验。该项目与公司主业关联度高。本次拟收购圣达集团持有中水圣达15,745.8万元增资权,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对中水圣达的持股比例,扩大对中水圣达的影响力,以规模效益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培育公司跨省购电电源点。
六、公司将持续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事项尚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2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第1249号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圣达水电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