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21-06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关联方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购买土地
1 宗。
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以评估值人民币 1,579.90 万元向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购买部分土地。
博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博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博汇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706375375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乐祥
5、注册资本:13,524 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小区
7、成立时间:1992 年 5 月 11 日
8、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蒸气、电、编织袋、轻工机械、纺织机械及配件;销售煤炭、标准件、劳保用品、烟、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建材、陶瓷、五金交电、文具用品、日用杂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博汇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 490,650.83
万元,总负债 576,946.7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4,177.88 万元,净利润
-18,562.62 万元。
10、实际控制人:黄志源先生,黄志源先生通过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博汇集团 100%的股权,为博汇集团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博汇集团土地 1 宗;
2、地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区北首;
3、评估面积:78,995.00 平方米;
4、资产类型:土地使用权;
5、证载权属人: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
6、标的状态:交易标的权属清晰,博汇集团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1]第 520 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的定价是以该评估报告为基础。
1、评估范围和对象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桓台县马桥镇工业区北首的 1 宗土地使用权。评估
基准日账面价值净值 151.87 万元。
2、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结合评估对象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评估人员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最终确定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论和增值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评估机构在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后得出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为壹仟伍佰柒拾玖万玖仟元整人民币(小写:1,579.90 万元)。增值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B C D=C-B E=D/B×100%
1 流动资产 - - -
2 非流动资产 151.87 1,579.90 1,428.03 940.30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固定资产
5 无形资产 151.87 1,579.90 1,428.03 940.30
6 资产总计 151.87 1,579.90 1,428.03 940.30
7 流动负债 - - -
8 非流动负债 - - -
9 负债总计 - - -
10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151.87 1,579.90 1,428.03 940.3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满足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和长远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和 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于洋需回避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后续发展规划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拟向关联方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披露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及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
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0-067、临 2020-080、临 2020-081、临 2020-082、临 2021-019、临 2021-042、
临 2021-049 及临 2021-058 号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博汇纸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联评报字[2021]第 520 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