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 新 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 新 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临时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上午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同意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6,391万美元;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华煤气液化天然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意分别按其持有的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 51%、9%和 40%同时向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协助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取得备用信用证,有利于新港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建立交易信誉,同时也有助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长期、稳定开展业务。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事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