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债券代码:254104 债券简称:24 渝建 0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情况或审理进展,以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各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事项
(一)与重庆园投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6 月,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重庆园投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投公司”),
涉案金额 7,159.42 万元。2023 年 11 月,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2023)
渝仲字第 2253 号裁决书:1.园投公司支付设计费 210.34 万元及违约金;2.园投公司支付地勘费 32.96 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3.园投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1,939.89 万元及违约金;4.园投公司支付质量保证金2,413.98 万元及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及资金占用损失的总和不超过10,793.11 万元;5.驳回本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 6,834.49 万元。本案结案。
(二)与新恒基建设(福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022 年 9 月,新恒基建设(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基公
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公司”)、莆田市秀屿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屿交投”)诉至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为 6,981.67 万元。审理期间,交建公司提起反诉,反诉金额
199.16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莆田市中院作出(2023)闽 03 民终 1181号民事判决书:交建公司支付工程款 5,296.49 万元及利息、支付奖励金 50 万元;驳回交建公司对新恒基公司的其他一审反诉请求;驳回交建公司其他上诉请求。2023 年 11 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 0305 执 3171 号结案证明书。截止本公告日,交建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案款。本案结案。
(三)与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 年 7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盈公司”)起诉至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4,978.50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遂宁市中院作出
( 2023)川 09 民终 559 号民事判决书:(1)撤销一审判决;(2)天
盈公司支付回购款 953.78 万元以及截止 2022 年 1 月 30 日的违约金
650 万元及后续违约金;(3)驳回城建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城建公司已收回案款 1,742.94 万元。本案结案。
(四)与重庆鼎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渝盛业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期工程)
2022 年 1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鼎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铸公司”)、重庆渝盛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盛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8,675.69万元。2023 年 4 月,三建公司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江津区法院作出(2022)渝 0116 民初 825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三建公司撤回起诉。本案结案。
(五)与重庆金兆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3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金兆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地产集团”)、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和煦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5,927.12 万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 0105 民初 10255 号
民事裁定书:准许四建公司撤诉。本案结案。
(六)与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3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金科和煦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7,312.25万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 0105民初 11296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四建公司撤诉。本案结案。
(七)与重庆市金科和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3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金科和煦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涉案金额 3,738.56 万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
(2023)渝 0105 民初 120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四建公司撤诉。本案结案。
(八)与重庆澳海汇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7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七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澳海汇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海公司”)、重庆同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3,394.47 万元。
2024 年 1 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 0102 民初 5177 号
之二民事裁定书:1.准许七建公司撤回起诉;2.准许澳海公司撤回反
诉。本案结案。
(九)与中国南充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九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中国南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公司”)诉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
金额 4,289.30 万元。2023 年 1 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21)川13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1.南充公司给付工程款1,561.2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九建公司在南充公司欠付 1,561.28 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九建公司支付水电费 20.00 万元;4.九建公司支付维修整改费 15.30 万元,该款在此后退还质保金时予以扣减;5.驳回九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南充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 年 7 月,四川省高院作出(2023)川民终 110号民事判决书:1.维持一审判决第三项、第四项;2.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3.南充公司给付工程款 1,237.62 万元及违约金;4.九建公司在南充公司欠付 1,237.62 万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驳回九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南充物流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截止本公告日,九建公司已收回案款 1,818.27 万元(其中通过三方债权债务冲抵收款 495.73万),本案结案。
(十)与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 年 6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九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安顺市平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安顺住建局”)诉至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278.36 万元。2021 年 9月,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黔 0403 民初 1631 号民事判决书:安顺住建局 1.给付工程款 980.63 万元;2.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3.驳回九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2 年 12 月,九建
公司与安顺住建局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截止本公告日,九建公司已收回案款 1,329.92 万元,本案结案。
(十一)与绿地集团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 年 9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十一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绿地集团重庆申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涉案
金额 3,555.37 万元。2023 年 3 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
渝 0101 民初 11326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十一建公司撤回起诉。本案结案。
(十二)与重庆市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市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6,501.09 万
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 0105 民
初 913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住建公司的撤诉。本案结案。
(十三)与重庆金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重庆金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睿源公司”)和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343.66 万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渝 0105 民初 9134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准许住建公司的撤诉。本案结案。
(十四)与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重庆金科郡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涉案金额 3,689.86 万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
(2023)渝0105民初91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住建公司的撤诉。本案结案。
(十五)与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 年 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涉案金额 6,688.37 万元。2023 年 12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
(2023)渝 0105 民初 9131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准许住建公司撤诉。本案结案。
(十六)与吴诗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 年 6 月,吴诗全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
公司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一公司”)、四川比速汽车有限公司诉至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847.28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市政一公司支付工程款3,818.77 万元及利息;驳回吴诗全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市政一公司已支付案款 4,307.45 万元。本案结案。
(十七)与梁如飞、胡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0 年 6 月,梁如飞、胡伟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四川
旭傲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傲劳务”)、本公司之子公司城建公司、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标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标凡”)、本公司诉至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涉
案金额 1,081.48 万元。2021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