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939 沪市 重庆建工


首页 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重庆建工:重庆建工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2-093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情况或审理进展,以及新增重大诉讼案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各类案件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期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结案事项

  (一)与昆明启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 年 11 月,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昆明启恒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支付工程进度款、
延迟付款违约金等,涉案金额 34,556.35 万元。2022 年 8 月,双方签
订复工复产协议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 01 民初 2161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本公司撤诉。本案结案。

  (二)与鄂州市中心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 年 8 月,本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湖北省鄂州
市中心医院诉至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4,204.16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湖北省鄂州市中心医院支付工程款 617.80
万元、利息 41.60 万元。2021 年 9 月,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执行和解
协议,截止本公告日,按照和解协议内容本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367.13 万元。本案结案。

  (三)与重庆长江三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 年 4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八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重庆长江三峡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3,008.58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旅游公司
向八建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回购利息 2,511.44 万元。2021 年 3 月,双
方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确认剩余债权本息共 2,141.74 万元(利息按 65%计算)。截止本公告日,八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 2,344.67万元。本案结案。

  (四)与汉中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3 年 11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汉中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中泽顺”)、重庆建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后移送至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901.06 万元。期间,汉中泽顺提出反诉申请,住建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 1,673.35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后,判决汉中泽顺向住建公司支付 784.45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住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949.09 万元。本案结案。

  (五)与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 年 3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纷,将四川凯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立源公司”)诉至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2,146.17 万元。2019 年 8 月,
四川省遂宁市中院作出(2019)川 09 民初 4 号民事判决:1.凯立源公司向住建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 1,569.46 万元及利息;2.驳回住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住建公司已收回全部案款 1,669.77 万元。本案结案。

  (六)与北汽(重庆)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019 年 4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工业公司”)因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将北汽(重庆)特种车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公司”)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4,106.52 万元。2021 年 4 月,重庆市江津区法院作出(2019)渝 0116
民初 5295 号判决书:北汽公司 1.支付工程款 1,877.54 万元;2.退还保证
金 95.00 万元;3.赔偿临时设施损失 20.00 万元;4.赔偿鉴定费 40.00 万
元;5.工业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的完工部分工程折价、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工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1 年 5 月,工业公司与北汽公司在执行阶段达成和解协议,并通过三次破产清算分配,截止本公告日,工业公司已收回案款。本案结案。

  (七)与李贺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 年 9 月,李贺堂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蒙
城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至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9,896.27万元。2022年8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 16 民初 626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李贺堂撤诉。本案结案。

  (八)与重庆正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 年 12 月,重庆正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朗公
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住建公司诉至内江市
东兴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201.01 万元。2022 年 7 月,内江市东
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 1011 民初 4176 号之二裁定书:准许正朗公司撤回起诉。本案结案。

  (九)与钟朝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 年 6 月,钟朝廷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
公司八建公司诉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51.37 万元。2022 年 2 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 0791 民初 2296 号民事裁定书:本案移送至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处理。2022 年 9 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 0105 民初 15560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钟朝廷撤诉。本案结案。

  二、前期已披露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与重庆京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 年 9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二建公司”)因与重庆京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 3,010.66 万元。2022 年 2 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2021)渝 04 民初 465 号民事判决书:1.京投置业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欠款 1,462.55 万元;2.京投置业支付违约金;3.确认二建公司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京投置业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高院提起上诉,2022 年 9 月,重庆市高院作出(2022)渝民终 458 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待履行。

  (二)与重庆太平洋森活辉太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重庆太平洋森活辉太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公司”),
涉案金额 4,800.00 万元。2022 年 7 月,重庆仲裁委作出(2020)渝
仲字第 3514 号调解书:1.太平洋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 3,288.00 万元。2.太平洋公司逾期未足额付款,需支付资金占用利息;3.三建公司对涉案建筑物在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需支付工程款 15%的违约金。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三)与阜阳市信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1 年 11 月,阜阳市信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旺
建材”)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255.17 万

元。2022 年 6 月,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皖 1202 民初
15427 号民事判决书:1.城建集团支付工程款 1,129.36 万元及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城建集团不服一审判决,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9 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皖 12 民终 5526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本案尚在执行中。

  (四)与重庆市裕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9 年 2 月,重庆市裕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
丰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建公司诉至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2,300.00 万元。2020 年 9月,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 06 民初 14 号民事判决书:1.三建公司支付工程款 184.83 万元及利息;2.驳回裕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 年 9 月,云南省高院作出(2021)云民终 756 号民事判决书:
1.撤销(2019)云 06 民初 14 号民事判决书;2.三建公司支付工程款1528.77万元及利息;3. 驳回裕丰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五)与白德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元绿路)

  2021 年 6 月,白德群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之子
公司八建公司诉至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涉案
金额 6,562.44 万元。2022 年 2 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
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云 25 民初 52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白德群的诉讼请求。白德群不服一审判决,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2022年 9 月,云南省高院作出(2022)云民终 1497 号民事调解书:1.就案涉项目,八建同意支付工程款 900.00 万元;2.支付完毕后白德群不得就本案再主张权利;3.本协议生效后,任何第三方主张的权利由白
德群承担责任。目前,本案尚在履行中。

  (六)与周开均、兰维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 年 8 月,周开均、兰维江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
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交通”)、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重庆建工集团四川遂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至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5,615.12 万元。诉讼期间,市政交通公司提起反诉,反诉金额 1,057.60 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市政交通公司向周开均、兰维江支付下欠的工程款 3,340.03 万元及利息、返还综合保证金737.14 万元及利息、支付阻工损失 190.39 万元。市政交通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 年 9 月,最高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 56 号民事判决书:1.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川民终 433 号民事判决和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 09民初 67 号民事判决;2.市政公司退还周开均、兰维江综合保证金737.14 万元及利息;3.市政交通公司支付工程款 2,544.51 万元及利息;4.驳回周开均、兰维江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市政交通公司全部反诉请求。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三、新增重大诉讼事项

  (一)与重庆东水门换乘中心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1.基本情况

  本公司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将重庆东水门换乘中心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水门公司”)、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