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 8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 168,499,672.26 元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会议认为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方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方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83 年 9 月,管理学学
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期间于浙江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挂职)、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现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