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银行”、“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7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本次发行价格4.4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9.91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15年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8.92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15年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业(J66)。截至2016年8月15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19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4日和2016年8月31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6、原定于2016年8月18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16年9月8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2016年8月17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16年9月7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2016年8月17日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
(周三)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
告》
2016年8月24日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第
(周三) 二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年8月31日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第
(周三) 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6年9月6日(周二)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16年9月7日(周三)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6年9月8日(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6年9月9日(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日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2016年9月12日(周一)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
2016年9月13日(周二) 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6年9月14日(周三)
注:
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购,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联系。
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无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4,811,48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5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无锡银行”,股票代码为“60090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简称为“锡银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08”。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8月15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7元/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84,811,482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48,114,814股,发行后的非限售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9,370,482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5,441,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9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8日(T日)的9:30-15:00。申购代码为“600908”。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6年9月12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6年9月12日(T+2日)16:00前到账。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8日(T日,周四)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锡银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08”。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可在2016年9月8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55,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在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16年9月12日(T+2日)公告的《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1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9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6年9月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
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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