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除此以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监管部门及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
原条款 新条款 变更理由
条目 条款内容 条目 条款内容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在完善公司治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度,构建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根据冀国资字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2021〕138 号第
第十条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第十条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8 条、第 9 条增加
高级管理人员。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党委成 表述
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根据冀国资字
第十二条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第十二条 开展党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021〕138 号第
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7 条调整表述。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十三条 公司宗旨是: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 公司宗旨是: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根据中证协发
致力于开拓、发展和繁荣证券市场,运用现代化手段 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打造“合 〔2021〕20 号《关
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股东 规、诚信、专业、稳健”的公司文化为目标,致力于 于发布<证券行业
权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保证公司持续发展。 开拓、发展和繁荣证券市场,运用现代化手段为投资 文化建设十要素>
者和筹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股东权益, 的通知》增加证券
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保证公司持续发展。 行业文化建设相
关内容。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财达证 公司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根据冀国资字
第一百○ 中国共产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百○六 设立中国共产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 〔2021〕138 号)
六条 (以下简称“公司纪委”),按照《党章》及党内法 条 简称“公司党委”)。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设立中 第 28 条补充修订
规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国共产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七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生 根据冀国资字
条(新增) 产,每届任期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021〕138 号)
第 29 条补充修订
公司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 5 至 9 人,其中书记 1
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党建工 人、副书记 1 至 2 人、纪委书记 1 人;公司设立常务
作的专职副书记。 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5 至 7 人、最多不超过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9 人,党委委员 15 至 21 人。 根据冀国资字
第一百○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 第一百〇八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2021〕138 号)
七条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 条 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 第 30 条、37 条补
党委。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 充修订
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
公司党委。
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原则上分设,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
董事会,公司党委配备专责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
记,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