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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3 沪市 贵州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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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3:贵州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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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2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
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
资者管理细则》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2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10月26日( T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0月26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 13:00-15:00。
(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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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总量中报价
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
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
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
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
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
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 ”) ,于2017年10月30日( 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
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30日( T+2日) 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 5)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
的70%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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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2、 贵州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
真阅读2017年10月25日( T-1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贵州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21,948,396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82号文核准。本
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贵州燃气”,股票代
码为“60090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
上申购简称“贵燃申购”,申购代码为“73090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 )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东海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
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东海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
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
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
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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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
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0月20日( T-4日) 完成。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及拟募集资金净额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1元
/股。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121,948,396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
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85,364,396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042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6,584,000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9.999575%。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网下申购
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 T日) 9:30-15:00。 网下申购简称为“贵州
燃气”,申购代码为“600903”。 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
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
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
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
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
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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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
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
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 2)网上申购
2017年10月26日( T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2017
年10月24日( 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
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
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10月24日( 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
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
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36,000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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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 T+2日) 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
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
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10月30日( T+2日) 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2017年10月30日( 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