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3-59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亨安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3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第十一层 1116 单元
执业资质:亨安所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 号
文批准,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 年 11 月 30 日亨安所完成财政部、证
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朝辉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亨安所从业人员总数
33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7 人。
(三)业务信息
亨安所 2022 年度收入总额 403.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6.76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63.68 万元,出具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2 家。
亨安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拥有在从事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审计团队,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亨安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1 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9 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国美通讯,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丰海科技、南字科技、林中宝、力网科技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骆期宏,注册会计师,2021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1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9 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项目经理。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国美通讯,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力网科技、丰海科技等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挂牌公司和拟上市公司(IPO)提供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05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 5 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质量控制合伙人。近三年审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业务审计、审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三)独立性
亨安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0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等因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亨安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亨安所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
后,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审计收费合理,同意续聘亨安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亨安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