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5-14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名国成”)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亨安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实际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等原因,公司拟解聘亨安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亨安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一 910 单元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2)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2 人
(3)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5 人
(4)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5 人
3、业务信息
(1)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3,298.59 万元
(2)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992.54 万元
(3)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467.64 万元
(4)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5)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3 家
(6)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E 建筑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8)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154.80 万元
(9)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10)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721.57 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名国成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721.57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5,000
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2021 年至今)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涉及人员胡秀芳、陆顺飞。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志钰,2014 年 5 月从事审计业务,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
质,其中从事证券业务 9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晓明,2008 年 2 月 3 日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
年 12 月在本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2000 年 1 月 11 日取得执业证书,2022 年 10
月在本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名国成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志钰、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晓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气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 3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3 万
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年报审计费用下降 45%。审计收费变动主要原因系基于公司 2024 年度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工作量相对减少,中名国成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而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亨安所已连续 2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受聘期间,亨安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对亨安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 2024 年度审计总体工作安排等原因,为保证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拟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亨安所和中名国成已明确知悉本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的中名国成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以 6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解聘 2024 年度会计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解聘亨安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中名国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