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编号:临 2022-07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
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5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金,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小刚,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199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6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支付给其 2022 年审计报酬总计为人民币 80 万元,与去年一致。系按照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秀兰女士、丁俊杰先生、王忠诚先生针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以及支付报酬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独立地出具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因此,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
2、独立意见
(1)综合考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1 年度审计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2)考虑公司规模及审计工作量,我们认为支付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3)公司董事会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支付其报酬总计为人民币 80 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