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国美通讯 公告编号:临2019-0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并经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2018年12月19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于2018年12月2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82142号)。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42号)。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内外部因素,审慎研究,并与保荐机构等沟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相关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反复论证、综合考虑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并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1、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公司将与非公开发行认购人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解除协议,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认购人均无需履行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终止后,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监管环境和资金环境的变化,积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和渠道。并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适时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