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董事会关于公司资产、债务重组原则议案的解释性公告
一、关于回购:
公司资产、债务重组原则的议案中第3条:“不同意将自己所持股份中的约50%过户给三联集团的股东将由公司按公平价格回购”,这种按公平价格回购是对前述股东所持郑州百文的全部股份的回购。
二、关于复牌:
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重组工作和进度情况,争取在2001年元月内召开下一次董事会,审议公司重组方案的有关细节和协议,并同时申请本公司流通股复牌交易。从复牌到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持有郑州百文流通股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持有郑百文股票,及选择是否参与公司重组。
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200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