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编号:临2009-022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暨
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2009 年10 月30 日上午9:00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09 年10 月26 日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 号珠江
广场帝豪大厦26 层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股东大会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9 月29 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 年10 月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
名,9 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此项交易构成了公司
的关联交易。
王大雄、金义松、严志冲3 名董事因任职于中国海运(集团)总
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 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
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
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
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
关联交易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强
化资金集中管理,降低和规避资金风险,提升财务与资金管理水平,2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10 月14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
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和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的要求,公司须修
改《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公司《章程》拟修改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从事以海南省港口为主的近洋国际航线运输,国际海运,国内沿
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货物(含液体危险品)运输,水路运输服务、
船务代理;海南省及国内沿海的货物运输、实业投资、高科技开发;
兼营化工产品及原料(专营除外)、矿产品、实用电器、机械产品、
金属材料、钢材的销售;沥青仓储贸易;装修工程,自有房屋租赁。
(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国际船舶危险品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沿海及长江
中下游普通货船、成品油船和化学品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船务代
理;高科技开发;兼营化工产品及原料(专营除外)、矿产品、实用
电器、机械产品、金属材料、钢材的销售;沥青仓储贸易;装修工程,
自有房屋租赁。(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决定于2009 年10 月30 日(为期半天)召开公司200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总部会议室。
四、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 年10 月30 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 号珠江广场帝豪大
厦26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公司关于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否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是3
以上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10 月14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中
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09 年10 月26 日
1、截止2009 年10 月2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参会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
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09 年10 月30 日上午9:00 前进
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
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
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
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
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
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9 年10 月28 日-10 月29 日上午9 时至114
时,下午3 时至5 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 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 层
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传真:0898-6858148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 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审议事项(可填入议案序号) 投票指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股东本人(本单位)对有关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出具体指示,
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