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22-00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40,622,112.01 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48,689,55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2,303,432.5(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