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3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 2,579.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 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1996 年 3 月 28 日
所属证监会行业: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 636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85,994.6895 万元(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数据)
法定代表人:周千定(已离职,暂由公司副董事长朱益霞代为行使法人职责)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
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
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
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汽车零部
件研发;金属制品研发;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
(二)治理结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由于董事长辞职,公司现任董事 8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 人。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7,063,669,781.38 7,766,847,972.42 6,773,440,608.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457,819.82 645,195,602.32 712,514,33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89,511,485.55 561,018,796.23 617,781,033.3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740,638,167.45 8,412,113,374.95 8,107,511,071.53
总资产 12,853,279,989.44 12,206,961,625.16 11,723,175,839.55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59 0.7503 0.8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59 0.7503 0.8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855 0.6524 0.718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9 7.84 9.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89 6.82 7.92
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
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 2,579.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 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1,160.55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1.3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为1,418.4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1.6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347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4,180 人的 8.30%,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广日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朱益霞 党委副书记、副 22.50 1.94% 0.03%
董事长、总经理
陆加贵 党委副书记、纪 18.00 1.55% 0.02%
委书记、董事
杜景来 副总经理兼董事 18.00 1.55% 0.02%
会秘书
林祥腾 副总经理 18.00 1.55% 0.02%
张晓梅 副总经理兼财务 18.00 1.55% 0.02%
负责人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 1,066.05 91.86% 1.24%
合计 1,160.55 100.00% 1.3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2、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比例
朱益霞 党委副书记、副 27.50 1.94% 0.03%
董事长、总经理
陆加贵 党委副书记、纪 22.00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