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T 秋林 编号:临 2020-004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净利润为负,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年度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年报披露后被暂停上市。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二)、(四)项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哈
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二)、(四)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若公司 2019 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 2019 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团队已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认真核实导致 2018 年度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情形是否已经完全消除。目前,相关核实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尽快核实情况及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同日披露了《2019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3),预计2019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预计公司 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将可能为负值或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可能性。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19 年
年报为准。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4 日。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