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7-10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全资子公
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房”)与汉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辰控股”)签订了《乌鲁木齐市房产转让合同书》,新疆中房出售其所属的新疆兵团大厦二层共计2,898.2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2013448263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售价格为78,253,020元。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情况
1、权属情况
新疆兵团大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路23号,新疆兵团大厦主
楼总层数29层,裙楼层数为地下2层至地上4层,截至2017年10月末新疆中
房持有新疆兵团大厦裙楼部分1层、部分2层及3、4层产权。本次出售的是位
于裙楼的部分 2层投资性房地产,房产证号为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
2013448263号,登记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为新疆中房单独持有,规划用
途为商业用房。
该项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未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防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取得过程
2008年6月,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北公司”)和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远公司”)分别购买了新疆中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盈”)97.69%和2.31%的股权,从而取得了新疆中盈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3至4层投资性 房地产。2008年7月,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中房置
业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长远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乾成”)分别购买了新疆茂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茂润)60%和 40%股权,从而取得了新疆茂润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地下2层至地上2层投资性房地产。
2010年1月,公司董事会决议新疆中房吸收合并新疆茂润。2010年11月,
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吸收合并后公司名称为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13,500万元,其中华北公司持股94.0741%,长远公司持股4.4444%,天津乾 成持股1.4815%。
2013年9月,华北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房94.0741%股权以初始投资成本转
让给本公司持有。
2015年9月,长远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房4.4444%股权,天津乾成将持有的
新疆中房1.481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持有。
目前,新疆中房注册资本13,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经营情况
公司收购新疆中房后,对所拥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全部对外出租经营,此 次出售的2层与大厦的3、4层曾整体出租作为酒店经营,后由于酒店经营不景气退租。公司一直在对外招租,并在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晨报等媒体发布广 告招租。2013年至2016年,公司出售了地下1层、地下2层、部分1层及部分 2层投资性房地产。目前拥有的新疆兵团大厦除1层部分出租外,其余部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新疆中房本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购入时间 面积(平米) 购入单价 账面原值(元) 累计摊销额至2017年10至2016年12
(元/平米) (元) 月末账面净 月末账面净
值(元) 值(元)
2009年12月 2,898.26 11,591.47 33,595,103.05 11,322,152.32 22,272,950.73 23,496,739.24
注:2016年末账面净值经年审会计师事审计,2017年10月末账面净值未经
审计。
4、交易价格情况
公司业务部门对大厦所处区域及周边区域相近相类似的一至二层商铺进行了市场调查,同时参考了2013年新疆中房曾经出售的同楼层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的交易价格(当时的成交单价为26,000元/平方米),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此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总额为78,253,020元,单价为27,000元/平方米。
二、 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汉辰控股的信息,汉辰控股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自成立以来投资了广西佰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永乐安商贸有限公司。据了解,汉辰控股已向其100%控股股东北京中瑞华晟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了一定金额的借款,以保证按期支付交易款项。公司也查阅了汉辰控股及其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报表,确认交易对方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经公司查证:汉辰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呼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在汉辰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中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以及未来12个月内,汉辰控股不存在前述情形。汉辰控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合同签订情况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临时)以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书的议案》,公司与汉
辰控股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书》。2017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
十二次会议(临时)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
产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的议案》,公司与汉辰控股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约定:1、将本次交易需经过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增加作为本次《房产转让合同书》的生效条款之一。如本次交易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房产转让合同书》不生效,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于股东大会召开第二日退回汉辰控股已支付的第一次房款(无需双倍返还定金);2、将第二次付款时间改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支付房价的90%。3、
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四、 本次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将增加确认年度营业收入74,526,685.71元,预计增加利润总额3,700万元左右。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