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20-058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房产转让合同书、合同金额 11,096,000 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增加营业收入 1,057 万元,预计增加利润
总额 550 万元左右。
特别风险提示:若因购买方未能支付合同款项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达到当期收入确认条件,则无法计入当期业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六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以 6 票赞成、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书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房)与上海强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荣物流)签订了《乌鲁木齐市房产转让合同书》,新疆中房出售其所属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四层面积为 950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乌沙依巴克区字第2009314692 号的投资性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11,096,000 元。上述投资性房地产为新疆中房单独持有,用途为商业用房。
该项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情况
(一)合同标的权属情况
新疆兵团大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路 23 号,新疆兵团大厦主
楼总层数 29 层,裙楼层数为地下 2 层至地上 4 层,截至 2020 年 10 月末新疆中
房持有新疆兵团大厦裙楼部分一层及四层产权。本次出售的位于裙楼 4 层部分投资性房地产,面积为 950 平方米,房产证号为乌沙依巴克区字第 2009314692 号,登记时间为 2009 年 3 月。本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为新疆中房单独持有,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
上述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未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取得过程
2008 年 6 月,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北公司”)和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远公司”)分别购买了新疆中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盈”)97.69%和 2.31%的股权,从而取得了新疆中盈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三至四层投资性房地产。2008 年 7 月,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长远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乾成”)分别购买了新疆茂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茂润”)60%和 40%股权,从而取得了新疆茂润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地下二层至地上二层投资性房地产。
2010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决议新疆中房吸收合并新疆茂润。2010 年 11 月,
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吸收合并后公司名称为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3,500 万元,其中华北公司持股 94.0741%,长远公司持股 4.4444%,天津乾成持股 1.4815%。
2013 年 9 月,华北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房 94.0741%股权以初始投资成本转
让给本公司持有。
2015 年 9 月,长远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房 4.4444%股权,天津乾成将持有的
新疆中房 1.481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持有。
目前,新疆中房注册资本 13,5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经营情况
公司收购新疆中房后,对所拥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全部对外出租经营,一
退租。公司一直在对外招租,并在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晨报等媒体发布广告
招租。2013 年至 2019 年,公司出售了地下一层、地下二层、部分一层、二层及
三层投资性房地产。目前拥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除一层部分出租外,其余部分
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新疆中房本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购入时间 面积(平米) 购入单价 账面原值(元) 累计摊销额 至 2020 年 10 至 2019 年 12
(元/平米) (元) 月末账面净 月末账面净
值(元) 值(元)
2008 年 6 月 950 10,635.00 10,103,250.00 5,575,795.96 4,527,454.04 4,818,275.50
注:2019 年末账面净值经年审会计师审计,2020 年 10 月末账面净值未经审
计。
4、合同价格情况
在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中,新疆中房作为置出资产做了整体资产评
估。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新疆中房的投资性房地
产的评估值为 4,925.15 万元,其中四层评估单价 11,680 元/平方米。公司按照评
估价格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此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总额为 11,096,000 元,单价为 11,680 元/平方
米。
三、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上海强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张勇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服务,有色金属及金
属材料、矿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煤炭、焦炭、电缆、水性涂料(除危险化学品、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钢材、木制品、橡塑
制品、针纺织品、机电设备、汽车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船用设备、水上运输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节能设备安装,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财务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自有设备租赁。
股东:张勇 100%持股
强荣物流主要业务为货运代理及仓储物流业务,自成立以来主要在新疆、山西、上海等地从事有色金属、煤炭、焦炭、铝土矿的贸易仓储物流业务。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强荣物流资产总额24,77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01
万元,所有者权益 19,903 万元。2020 年 1 至 10 月份,营业收入 3,880 万元,净
利润-79 万元。强荣物流有能力支付合同约定的房款。
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强荣物流的信息。经公司查证:强荣物流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呼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在强荣物流及其控制的公司中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 12 个月内,强荣物流不存在前述情形。强荣物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强荣物流曾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2019 年 11 月 29 日与公司签订房产
转让合同书,购买新疆兵团大厦裙楼 348.85 平方米及 6,548.64 平方米投资性房地产,合同金额分别为 1,220.98 万元、13,288.26 万元。该等交易公司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 1,162.83 万元及 12,655.48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营业收入的
95.12%及 99.59%。目前,强荣物流已购入的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对外出租。
强荣物流在2018年及2019年购买新疆投资性房地产时就表示有意愿购买更多面积的物业,但由于相关资金安排只购买了其中相对较好的位置。2020 年,强荣物流已计划进一步拓展在西北地区的业务,再次决定购买新疆兵团大厦的物业。除此之外,公司与强荣物流无其他业务往来及资金往来。
四、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金额为 11,096,000 元。
支付方式:强荣物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两次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公司支付房款:第一次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房价的 10%(共计 1,109,600元,定金);第二次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房价的90%。若强荣物流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公司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两倍的定金。
交易过户:合同签订后,由双方持有关证件于三十日内向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违约责任:1、若公司在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 10 日内未将房屋交付给交易对方,公司应赔偿对方购房款的 5%;2、若公司未保持该房产的完整性,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对方可扣付房款的 5%;3、合同签订后,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已办理,强荣物流中途毁约,公司收取定金不退或可扣已交房款的 10%。
生效条件:双方均同意,本次交易需经过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作为本次《房产转让合同》的生效条款之一。如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房产转让合同书》不生效,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于股东大会召开第二日退回强荣物流已支付的第一次房款(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房地产行业,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物业出租。近年来,由于无土地储备,无在建项目、开发资金紧张,存量投资性房产持续减少等原因,公司主营房地产主业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1,222.54万元,净利润-4,202.20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12,707.21万元,净利润2,848.64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25.23万元,净利润-2,177.25万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充分认识到公司的现状,并正在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以优化财务状况、积极谋求上市公司业务转型等措施,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未来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投资性房地产以维护公司正常运转需求,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若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符合包括 2020 年度能取得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房产过户受理通知书等收入确定条件,将增加 2020年营业收入 1,057 万元,预计增加利润总额 550 万元左右。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为保护自身利益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和违约条款,公司也确认了交易对方应具备的支付能力,但也存在一定因其他因素导致交易对方无法支付合同款项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其他如突发疫情等情况导致未能在2020年度内取得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房产过户受理通知书的风险。如若发生上述风险情况,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