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3-009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度金融服务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所需资金及存贷款业务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拟接受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其中 2023 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10亿元,2023 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13 亿元,2023 年度每日承兑与贴现票据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其他金融服务 2023 年度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0.1 亿元。
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3 年度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 11 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 汉杰、陆旸回避表决,其他 7 名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经审核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价格采用市场价格,未损害 公司利益;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
序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关联交易 2022 年 1-9 月实
关联人 发生金额差异较
号 类型 金额上限 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
存款服务 10(每日最高存款余 6.42(最高时点余
1 额) 额) /
贷款服务 13(每日最高贷款余 7.06(最高时点余
2 额,含应计利息) 额) /
财务公司 票据金额 0.00
承兑与贴 公司根据实际需
3 现服务 5(每日最高余额) 求开展
(贴现费用)0.00
其他金融 0.1(2022 年度累计发 公司根据实际需
4 服务 生额) 0.00 求开展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序号 关联交易类型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2022 年 1-9 月实际发生金
额
1 存款服务 10(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6.42(最高时点余额)
2 贷款服务 13(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 7.06(最高时点余额)
承兑与贴现服务 5(每日最高额度) 票据金额 0.00
3 (贴现费用)0.00
4 其他金融服务 0.1(2022 年度累计发生额) 0.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 2018 年 8 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复
[2018]148 号)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机
构编码为 L026H365230001),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52301MA785MP462)。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8 亿元,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各投资 1 亿元,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 80%、10%、10%。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 189 号特变电工总部研发大楼四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云罡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25.37 亿元,负债总额 113.22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12.15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2.08 亿元,利润
总额 1.05 亿元,净利润 0.78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17.12 亿元,负债总额 104.09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13.04 亿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1.67 亿元,利
润总额 1.14 亿元,净利润 0.8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交易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财务公司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财务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且该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金融服务提供范围及金额
1.1 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2023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10 亿元。
1.2 贷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2023 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 13 亿元。
1.3 承兑与贴现服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2023 年度每日承兑与贴现票据余额不超过 5 亿元。
1.4 其他金融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2023 年度累计发生手续费额度不超过 0.1 亿元。
2、定价原则
2.1 存贷款服务: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存贷款指导利率为定价原则,以货币资金市场价格为导向,根据最新政策和货币资金市场价格变动趋势适时调整存
贷款价格,并参考各主要商业银行存贷款定价确定财务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存贷款利率。
2.2 其他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同期同类型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价格管理部门相关标准收费。
3、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3.1 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披露。财务公司应配合公司制定以保障存放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风险处置预案、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相关信息。
3.2 财务公司负责保障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银保监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3 如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详见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5、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