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1-052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3 号)核准,公司进行了 2020
年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原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1,407,655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0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75,489,854.5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0,669,580.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4,820,273.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1]0085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90,808,284.8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66,148,687.88 元,其中本金 765,049,221.81 元,2021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 1,104,036.07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4,57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013 年 2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关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内部问责机制建设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150 号)关于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责任追究制度条款的要求,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以及界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中各主体责任、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靶坯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新材料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增加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期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拨付给众和新材料公司,用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众和新材料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资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1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 65101560065596330000 200,000,000.00 200,129,526.06
行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632862763 264,731,200.00 244,360,654.90
齐分行
3 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50820180802953360 162,618,100.00 162,860,438.24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 30050101040026523 72,279,400.00 72,343,227.05
支行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 107086853675 248,000,000.00 86,251,370.02
自治区分行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 3002019309022117667 208,228,806.68 203,471.61
齐北京路支行
合计 / / 1,155,857,506.68 766,148,687.8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等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
“年产 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项目”、“年产 500 吨超高纯铝基溅射
靶坯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年产 15,000 吨三层法高纯铝提纯及配套加工项目”、“年产 500 吨超高纯
铝基溅射靶坯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年产 3,000 吨高强高韧铝合金大截面铸坯
项目”因进行项目方案优化工作,尚未施工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70 亿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事项。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尚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的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75,489,854.5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0,808,284.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0,808,284.87
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 是否 项目可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2)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度实 达到 行性是
含部分 (1)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期 现的 预计 否发生
变更 差额(3)=(2)-(1) (%)(4)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 = 化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