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4-030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27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众和”)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组新疆五元电线
电缆厂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
司、新疆五元电线电缆厂(以下简称“新疆五元”)签订了《新疆五元电线电缆
厂改制重组协议》;公司重组新疆五元事项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正式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4-02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收到国资委《关于对新疆五元电线电缆厂重组方案
的复函》(新国资函【2014】263号),主要内容如下:
1、原则同意新疆五元改制方案,由新疆众和按净资产评估值收购的方式对
新疆五元实施重组,全员安置新疆五元在职职工;
2、新疆五元在职职工经济补偿金、新疆五元及原乌鲁木齐铝厂离退休人员
余命年三项费用等从转让价款中支付,不足部分由自治区财政从国有企业改革成
本中支付;
1
3、原乌鲁木齐铝厂和新疆五元部分职工租住的31套房产按账面原值转让给
新疆众和,并由新疆众和妥善处理困难职工住房问题;
4、对新疆五元改制重组涉及的国有划拨用地要办理出让手续,由新疆众和
缴纳土地出让金。
该资产收购如有其他重大进展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报备文件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新疆五
元电线电缆厂重组方案的复函》(新国资函【2014】263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