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28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648,967,851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4.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50,148,899.70 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 10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 号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目”实施主体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部分资产和“亚泰医药产业园 D 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全部资产转让给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亚泰医药产业园 B 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21,133,367.63 元、“亚泰医药产业园 D 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7,105,714.62 元分别永久性补充吉林亚泰永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金。
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结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与本次结项的剩余资金合计 810,662,575.31 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综上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3,018,147,410.70 元(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因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包含尚未扣除的其它发行费用),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 2,076,873,243.08 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己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80,151.16 万元),公司转让募投项目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8,239,082.25 元,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10,662,575.31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75,774,900.6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完毕。
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在募集资金到账 6个月内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将 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的情况
经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结项,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与本次结项的剩余资金合计810,662,575.31 元一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五、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亚泰集团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亚泰集团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总结报告书中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50,148,899.7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7,199,2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76,873,243.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69% (注 1)
项目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 本报 可行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报告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到预定 告期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 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期投入 入金额(2)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可使用 实现 到预计 否发
变更 金额 差额(3)= (%)(4) 状态日 的效 效益 生重
(如有) (2)-(1) =(2)/(1) 期 益 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