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股票代码:600881 编号:临 2012-023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2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14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4 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让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
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 2011 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公司出资 21,500 万元受让了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
区开发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公告详见 2011 年 12 月 13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银信资评报字(2011)
第 099-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三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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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
424,689,185.32 元 , 增 值 率 64.06% , 总 负 债 评 估 值 为
109,458.06 元 , 无 评 估 增 ( 减 ) 值 , 净 资 产 评 估 值 为
424,579,727.26 元,增值率 64.08 %。
现根据公司房地产业发展需要,公司决定继续受让三亚
兰海旅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
有限公司 29%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 11,080 万元。股权
受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
公司 80%的股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融资及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结构化融资业务,期限 6
个月;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委托债权
投资 6 亿元,期限 1 年;继续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4 亿元,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的 4,500 万股股权质押,期限 3 年。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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