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10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10 月 23 日)登记在
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1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95,088,616 9.08
2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1,130,572 5.27
3 吉林金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5,009,212 4.77
4 无锡圣邦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148,936,170 4.58
5 无锡金嘉源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144,989,170 4.46
6 华安基金-兴业银行-北京世纪融商信息技 129,477,298 3.99
术有限公司
7 北方水泥有限公司 127,477,298 3.92
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08,482,368 3.34
9 杨三彩 59,000,000 1.82
10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43,070,090 1.33
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