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15 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止)
预计回购金额 2,700 万元~3,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和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 2024 年第七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7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2.20 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止)。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3 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