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临2021-070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502,11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玻璃”或“本公司”)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为本公司于 2017 年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集团”)、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集团”)、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院”)及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475 号文《关
于核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洛玻集团、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新投”)、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宜兴环保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共 8 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33,030,516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其中,合肥高新投所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市流通。
洛玻集团等其他 7 名交易对方所取得的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此外,洛玻集团、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本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因此,洛玻集团、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宜兴环保科技、协鑫集成持有的限售股份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解除限售。
因此,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洛玻集团、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持有的 17,502,115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上述有关限售股形成后,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1)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8 年度业绩承
诺补偿股份共计 7,400,882 股 A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事项。本公司总股本由
559,797,391 股变更为 552,396,509 股。
(2)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9 年度业绩承诺
补偿股份共计 3,856,077 股 A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事项。本公司总股本由
552,396,509 股变更为 548,540,432 股。
(3)本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实施,本公司总股本由 548,540,432 股变更为 645,674,963 股。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持有人洛玻集团、华光集团、蚌埠院、国际工程、凯盛科技集团于 2017 年公告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分别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并承诺:“一、公司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洛阳玻璃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洛阳玻璃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洛阳玻璃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三、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洛阳玻璃股份的锁定期/限售期的规定与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重组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洛阳玻璃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洛阳
玻璃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四、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原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更名)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 独立财务顾问对洛阳玻璃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502,115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股
号 数量 公司总股本比例 流通数量 数量
(%)
1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6,177,670 0.96 6,177,670 0
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 19,400,423 3.00 6,170,699 13,229,724
司
3 安徽华光光电材料科 3,477,327 0.54 3,477,327 0
技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 1,290,049 0.20 1,290,049 0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 386,370 0.06 386,370 0
团有限公司
合计 30,731,839 4.76 17,502,115 13,229,72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上述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8,990,441 -17,115,745 21,874,696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5,646,205 -386,370 75,259,835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4,636,646 -17,502,115 97,134,531
A 股 281,038,317 17,502,115 298,540,432
无限售条件 H 股 250,000,000 0 250,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31,038,317 17,502,115 548,540,432
股份总额 645,674,963 0 645,674,963
八、上网公告附件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