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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9

东方电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2-04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7.4 万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315 元/股

  2022 年 12 月 27 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监事会十届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2 月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
会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激励对象涉及的关连人士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监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
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向公司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监事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反馈。截至 2019 年 10 月9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同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680 号),原则同
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5、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9 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三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九届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九届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十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监事会十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企业改制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违反相关法规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 人
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未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7.4 万股。
  2、价格

  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方案实施前的公
司总股本 3,118,807,79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故董事会根
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对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5.545-0.23=5.315 元,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6.36-0.23=6.13 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时以及激励对象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司辞退时,其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所以首次授予中 3 名因组织安排调离股份公司和 3 名因企业改制人员分流安置解除劳动合同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31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范围时,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的孰低值”。鉴于本次回购价格低于回购时市价 21.48 元/股,所以 3名因违反相关法规和 4 名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15 元/股。

  3、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 145.631 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3,118,807,797 股 变 更 为
3,118,533,797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2,526,199    24.77%      -274,000    772,252,199    24.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46,281,598    75.23%              0  2,346,281,598    75.24%

 股份总数          3,118,807,797  100.00%      -274,000  3,118,533,797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企业改制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违反相关法规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4 人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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